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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湘辉杯”湖南省优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担任初审评委和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企业有关人员,不能申报参评。
  三、报名截止时间和申报材料
  本次评选工作于10月底开始宣传动员,评选组织机构刚刚建立,因此报名截止时间适当推迟,延后至12月10日。初审和终审工作相应顺延。请参评人员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各有关单位抓紧做好推荐工作。
  关于部分地方反映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否属于参评范围的问题。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明确该类单位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则属于此次参评范围,欢迎这些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报名参评。
  评选通知发布后,许多参评人员反映申报材料的数量过多。经研究,决定减轻参评人员负担,申报材料不再要求一式30份,只需报送一式3份,同时递交电子文档。参评论文可以是未经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评审标准和要求
  根据评选通知,参评人员的主要条件是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践水平,在人力资源管理某一业务领域具有先进管理理念,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作出突出贡献,所在单位遵守国家劳动标准和法规政策,用工规模100人以上,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
  初审和终审的评选标准,都是依照参评条件制定评分细则,保持评选标准的一致性。终审中的实地考察,也基本按照参评条件的规定,到参评人员所在企业了解情况。请参评人员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对照参评条件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的事迹。
  评选通知明确规定了本次评选工作不向参评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在整个评审和实地考察过程中,也不允许任何评委和工作人员接受参评人员及其单位的请吃和礼物礼金,请各参评人员及单位予以理解支持,并进行监督。
  五、加快做好推荐工作
  鉴于评审工作的程序较为严格,因此适当简化报名推荐的程序。省属单位直接向我会推荐参评人员,所在地在市州的,可由市州劳动保障协会推荐,不占市州的名额,省属单位的个人也可以直接向我会申报;由于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人员将组织实地考察,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栏,可以暂不填写,在实地考察时评审委员会考察组请单位填写,但参评人员应对提交资料所反映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一栏不用填写。
  各单位在推荐参评人员时,应做到人力资源管理普通岗位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比例。评审委员会在统一评审标准的前提下,评分时将考虑适度向普通岗位工作人员倾斜,以保证评选结果中普通岗位的优秀人力资源管理者占到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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