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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兴园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管理能力,落实园区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

  1.积极争取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一领导,履行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要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当地质监部门积极参与,成立“质量兴园”办公室或质监工作站等专门工作机构,制定“质量兴园”工作计划,搭建质监服务、质量信息、质量监管的平台,实现园区质量安全的有效管理。

  2.建立联合工作制度。建立园区管委会职能部门提供信息和服务保障、质监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的协作机制,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质监服务新模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建立健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报告与通报制度,对可能诱发潜在重大质量风险的产品加大监督和巡查力度,做好预测监控工作,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障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3.积极争取工业园区管委会政策支持。为确保“质量兴园”活动的有效开展,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的支持,对获得质量奖、名牌、省级以上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标准贡献奖、标准化良好行为、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量检测体系等的企业给予扶持和奖励。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为“质量兴园”活动开展创造必要条件,提供办公场所,配备相关人员,并将日常办公经费和相关业务工作经费纳入园区财政预算。

  (二)强化质量意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园区企业围绕“质量兴园”工作,认真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夯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食品生产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基础工作,努力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2.加强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引导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对原辅材料进厂、生产过程的控制以及产品出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以“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制度,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和访问用户”为主要内容的“七查一访”活动。积极配合管委会、质监部门做好企业质量状况、实验室人员设备及检验检测情况的调查,积极参加质量评价检验、质量状况分析等工作。

  3.扎实做好名牌创建提升工作。引导企业制定名牌创建规划,加强内部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积极开展质量质量体系和计量管理测量体系认证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改善售后服务,以优质的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积极争创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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