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部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省级抽查的通知
(湘教通[2010]440号)
各普通高校:
为了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按照我厅《关于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09〕352号)的总体部署,决定于12月下旬对湖南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等7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省级抽查。请受检学校积极支持配合,并按照检查方案(附后)和湘教通〔2009〕352号文件细则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附件: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检查方案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工作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
湖南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二、检查重点
体育工作制度建设、器材设施和场馆建设、体育课程教学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标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0年12月23至25日,每所学校有效工作时间1天。
四、检查内容
1、听取学校汇报;
2、检查有关器材、设施和设备;
3、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4、抽样检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台阶试验);
5、与学校交换初步意见。
五、检查组人员分工
1、组长:负责检查组的全面工作;负责与学校交换意见;具体负责检查Ⅰ级指标特色加分项目。反馈意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三部分。
2、检查组成员一:负责检查Ⅰ级指标一、二相关内容。
3、检查组成员二:负责检查Ⅰ级指标三、四相关内容。
4、检查组成员三、成员四:负责抽样检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