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的专业队伍建设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图书馆的读者人数、资源数量、服务项目、设备维护以及馆舍分布等因素,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备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图书馆工作队伍。要逐步实行学校图书馆员准入制度,同时根据学校的学科专业特点,有计划地调整、补充、配备多学科的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要把图书馆员培训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范围,定期对图书馆各类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支持他们开展科学研究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图书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要在政治、工作、生活上全面关心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做到一视同仁。
六、进一步推进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在加快推进图书文献资源数字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机制,大力推进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高图书馆文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
1、要及时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校内各类图书资料的共享。院系(所)和各学科、专业的资料室是学校文献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由学校图书馆加强业务指导与统筹协调,加快面向全校师生免费开放共享。
2、要积极借鉴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三校图书馆开展馆际互借的经验,探索建立共享平台和互补共赢机制,积极开展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多种形式的信息资源共享。
3、要主动适应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求,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需要的基础上,打破长期形成的封闭管理格局,稳步推进学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使之逐步成为区域性的学习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
4、要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等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推介与培训力度,引导学校师生充分共享其大型数据库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图书馆的文献保障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馆工作的领导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着眼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切实加强对图书馆工作的领导。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图书馆工作,并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各高校应遵照《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要求,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工作汇报,讨论决定学校文献信息工作的重大事项。省教育厅今后将充分依托和发挥高校图工委在高校图书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研究咨询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图书馆建设情况的监测与评估制度,并通过规划、项目、资金等多种调控手段,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支持和监督指导,不断推动我省高校图书馆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