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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的若干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的若干意见
(湘教发[2010]5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年来,随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馆舍条件与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现代信息技术与手段广泛应用,服务水平与质量不断提升,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高校办学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高校文献信息需求的日益增长,高校图书馆建设也还存在着现代化水平不高、文献信息资源不足、专业队伍素质不优、馆际发展不均衡、地位与作用趋向边缘化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推进高校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图书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图书馆是高等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为指南,不断深化对图书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图书馆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十二五”规划,作为学校教学科研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改善图书馆的基本条件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图书馆建设纳入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新馆建设应以满足需要、方便利用为基本原则,馆舍新建与扩建方案应经科学论证并符合图书馆建筑规范要求,同时应考虑藏书、借阅、办公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要顺应教育信息化潮流,把图书馆作为校园信息化建设的突出重点,大力改善图书馆的现代化设施设备条件,扎实推进图书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自动化建设。要进一步改善通风照明、防火防水、防暑防寒等设施,注重内外环境的美化绿化,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为学校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与研究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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