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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政府采购供货产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政府采购供货产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0]1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拟定的《关于政府采购供货产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政府采购供货产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2010年12月)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协议供货采购办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完善协议供货产品采购方法的必要性

  协议供货制度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品牌、型号、价格、服务和协议供货商,采购协议一次签约、多次供货的采购方式。2004年我市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制度,对提高采购效率、满足采购人多样化需求等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市协议供货项目有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医疗设备共21个类别的产品。协议供货制度既体现政府采购“三公”原则,又呈现快捷高效的优势,在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协议供货采购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如购买指定品牌型号的协议供货产品,失去了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动力;协议供货是一种“静态”招标,“动态”采购的方式,采购人无法及时掌握市场价格行情;协议供货商数量偏少,容易形成价格同盟等。在这些因素的共同影响下,部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出现偏高现象,对政府采购声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协议供货采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协议供货制度更加科学、规范。

  二、协议供货产品网上竞价采购的主要内容

  协议供货产品网上竞价采购的基本方法是采购人购买协议供货产品时,应在协议供货中标价格的基础上,依靠信息技术支撑,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网上价格竞争,保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实现采购价格合理,质量、服务提升的目的。

  (一)网上竞价采购产品范围。

  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公布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投影机、空调、数码照相机(含镜头)、摄像机、路由器9类协议供货产品纳入第一批网上竞价范围。其余交换机、展示台、扫描仪、传真机、复印件、速印机、PC服务器、医疗设备、软件等逐步纳入网上竞价范围,执行时间另行确定。在未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前仍按原办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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