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和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理念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区(市、县)要根据当地消防工作实际,以宣传贯彻《
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
贵州省消防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为主线,始终把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推进“七进”活动作为冬季消防宣传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组织好当地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充分挖掘和发挥本地区“119”青年志愿者消防宣传服务效能。通过设立消防知识宣传咨询点、竞赛、召开座谈会及依托当地有影响力的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的监督、曝光力度。对广大群众尤其是突出对农民工、流动暂住人口、老幼病残酒等高危弱势群体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消防普及活动。要进一步丰富、拓展消防宣传渠道和手段,充分借助消防站、消防教育馆、展览室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窗口和已建成的社区、学校、企业等感知消防的重要实践基地,依托贵阳电视台开办的“林城119”专题节目和贵州广播电台“消防之声”专栏这两个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投身消防实践,真正使消防安全理念内化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真正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的舆论氛围。
五、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在开展冬春两季消防工作期间,各级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值勤备战制度,认真做好对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强化对本辖区的“六熟悉”工作,坚决确保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调集消防力量,奔赴现场、实施救人、控制火势。要进一步整合应急资源,积极拓展社会救援职能,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火灾事故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有易燃易爆物品、要害部门、火灾危险性大和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周密制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演练,着力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处突能力、整体作战能力和攻坚制胜能力,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各级各部门在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中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并于2010年4月底前将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开展的总结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