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宣传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在开展突击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时,要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揭露违法、警示风险、教育公众”的综合效能,将宣传工作作为打击和防范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打击成果和典型案件,及时发布案件预警信息,形成积极有利、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氛围。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震慑违法犯罪,增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市知识产权局要在《贵阳知识产权》月刊上开辟“专项行动”栏目,全面报道我市专项行动情况和典型案例。

  (六)抓好教育培训。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要利用各类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全民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市知识产权局要在全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托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强高校和企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升高校师生和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依托市委党校在线学习平台,向机关、事业单位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倡导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和正版音像制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立足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系统的具体方案,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定期检查督导,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专项行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齐抓共管,各参与部门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密切配合,不得消极推诿,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积极办案、高效办案、协作办案的局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日常监管、联合调查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构建长效协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统一组织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三)强化刑事打击。在打击行动中要突出刑事打击职能,针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流动性、团伙性强的特点,建立线索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共同研商遴选重点案件线索。各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线索时,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公安机关对移送和当事人直接提供的案件线索要积极受理,充分利用刑事打击手段震慑不法分子。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