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2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掀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潮,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创新型城市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深化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成果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诚信和法治水平,服务于“三创一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此次行动,要针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等重点区域,以生产、加工、定制等重点环节和批发网点、零售商场、零散摊位、展会、网站等流通环节为突破口,以图书、音像、软件、高新技术产品、食品、药品、农产品、汽车配件、建材、工业设计产品等为重点对象,以权利人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线索,着重打击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专用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地域广、侵权损失大、受骗群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利人与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行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