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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部位:村寨、街道办事处(有林)、林区、林农交错区及林周边炸药库、加油站、工矿企业、物资仓库、墓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等;

  (三)重点人员:林区经营单位员工、进山游客、农户、坟主及学生、未成年人和痴、呆、傻人员的监护人等。

  五、宣传活动方式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全方位地宣传教育,力求宣传活动100%覆盖。

  (一)市属新闻媒体强势介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金阳时讯等机构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二)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机关干部、护林员、社会志愿者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教育;

  (三)市、县两级及金阳新区管委会要在重点林区制作大型固定防火宣传牌,利用短信平台发送森林防火公益短信;要在主要公路干道和市区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宣传防火知识;

  (四)在乡(镇、办事处)、村组及森林防火重点部位林区路口、防火责任单位及墓区等敏感地带张贴宣传品、悬挂横幅、刷写标语、设置防火警示牌等;

  (五)组织流动宣传车、图片展在人口密集地域、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单位巡回宣传、展出;

  (六)组织和督促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七)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

  六、宣传活动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帅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彪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常务副主任魏燕飞及市林业绿化局、贵阳警备区、武警贵阳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粮食局、市督办督查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等部门和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相关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及所辖乡(镇、有林办事处)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本辖区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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