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22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金阳新区管委会:
《贵阳市2011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贵阳市2011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繁荣,特制定贵阳市2011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一、宣传活动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提高公众社会规避森林火险、防范森林火灾意识为目的,以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为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营造社会关注、群众广泛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防火意识,自觉防范火灾发生,为实现我市2011年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20日
三、宣传活动主题及内容
以“建设生态文明,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在前期良好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
森林防火条例》、《
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曝光,加大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宣传重点
(一)重点时段:元旦节、春节、元宵节、“五·一”节及农事用火、清明祭祀用火高峰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