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
(皖审发〔2010〕21号)
各市审计局,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审计署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审法发〔2010〕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掌握修订后的
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修订后的
审计法实施条例,坚持与时俱进和保持稳定相结合、与
审计法的规定相衔接、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一致的原则,在保持原有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明确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职权行使、完善审计程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培训工作,科学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使广大审计人员充分认识
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尽快掌握修订的内容,切实领会精神实质。
二要广泛宣传教育,为
审计法实施条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审计机关要将
审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与“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审计信息网、安徽普法网、广播电视、审计提升专辑、橱窗简报、讲座论坛等多种平台,采取撰文、宣讲、座谈、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修订后的
审计法实施条例,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审计监督的指示,以及审计机关在推进审计工作转型、服务安徽崛起,保障安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等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绩,为依法审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省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各级审计机关要抓住
审计法实施条例出台的有利时机,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以及相关配套措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现行审计业务规范等有关制度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修订,过时的要废止,不完善的要修订,缺少的要制定,同类的要归并,力争形成配套齐全、结构严谨、上下衔接、内部协调、体例科学的有安徽特色的审计规范体系,为推进审计转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