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属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皖国资评价〔2010〕167号)
各省属企业:
为做好省属企业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推动省属企业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决算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评价〔2009〕171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现将《201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财务决算工作组织力度。近年来,省属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不断深化,不仅推动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改进,也为出资人各项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管理工作,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经验,结合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组织力度,早谋划、早准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做好财务决算布置、培训、编制、审核、审计、分析和上报等各项工作,确保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扎实开展决算基础工作。各省属企业要做实做细决算基础工作,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着力解决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一是彻底清查户数,将具有产权、财务隶属或管理关系的企业均纳入清理范围,理清产权关系,界定管理责任,规范确定集团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不得利用合并范围变更调节财务数据;对于按规定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要密切关注资产质量,防止资产损失。二是认真做好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股权投资等各项资产清查工作,核实家底,评估管理实效,梳理管理流程,规范会计核算,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三是全面核查集团所属单位开设的各类银行账号及其资金收支情况,清理关闭不规范、非必设的银行账号,严控新开帐号,进一步完善资金收支流程与控制措施,加大集团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力度。
三、积极消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各省属企业要抓住当前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经济效益快速回升的有利时机,积极消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等经营困难企业或长期不分红等低效对外投资,要加快处置与重组步伐;对于按规定应提未提、应摊未摊、应补未补的各类欠账,以及客观原因长期未处理的各类资产、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事项,要积极消化处理;对于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出来的各类资金和资产,应按照规定及时纳入法定帐册核算,对于不属于“小金库”的账外或表外资产或企业,以及存在各类隐患的资产,应完善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加快处置进度,消除管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