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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区县建委、市安全总站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四大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
  (六)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各区县建委、市安全总站应及时上报四大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从即日起实行每周信息报送制度,请各区县建委于每周五将本周信息(以数据报送为主,具体见附表1、2,每周数据不累计,辅之以文字说明材料)报送至市安全总站(联系电话:63672084)。同时,请于2011年3月15日前形成此次四大行动的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安全总站,市安全总站汇总区县情况和市管工程情况后报市城乡建委。

  附:1、《建筑安全生产大宣教相关数据统计周报表》
  2、《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情况周报表》

  附1:
  建筑安全生产大宣教相关数据统计周报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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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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