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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贵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贵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21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贵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批准的《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划定管理区域等级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切实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城市管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城市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专项例行检查、社会监督评价、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网格化”管理业务考核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建立日常巡查、周汇总、月通报、季评比、年度总评的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细化管理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奖惩办法,实现城区特级管理道路和区域严管、一级管理道路和区域严控、二级管理道路和区域规范、三级管理道路和区域有序的管理目标,强化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全面管控,进一步提升城市标准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卫生干净、秩序井然的城市形象和高效、勤政的城市管理队伍。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管理,全面覆盖。实行城区道路和区域的级差管理,依据不同的管理标准和处置时限,按照特级管理道路和区域严管、一级管理道路和区域严控、二级管理道路和区域规范、三级管理道路和区域有序的管理原则对各级管理道路和管理区域实施严格管控,使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从主城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从主要道路和区域向背街小巷、楼群院落延伸,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控覆盖面。

  (二)突出重点,全域兼顾。科学调配城市管理力量,合理划分管理区域,以着力加强对城区主要道路和重要区域的卫生和秩序管理为重点,不断强化次干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的管理,严格管控各类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行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实现规范管理和常态管理,整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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