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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2010修订)

  (二)交办、办理工作迟缓,影响整体办理进度,贻误办理工作的;
  (三)承办工作制度不健全,遗失建议、提案的;
  (四)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多次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人大代表、提案者意见较大的;
  (五)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影响整体办理工作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8月5日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甘政发〔2002〕71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答复件式样.
  2.政协提案答复件式样
  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附件1:
  (×类)
甘肃省××委(厅、局)
×××字〔20××〕××号

对省×届人大×次会议第××号
建议(议案)的答复

×××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联系单位及电话:×××××××××××

(单位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2:
  (×类)

甘肃省××委(厅、局)
×××字〔20××〕××号

对省政协×届×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团体名):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联系单位及电话:×××××××××××

(单位印章)
二○××年××月××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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