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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洛政〔201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宏观调控政策,努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市经济延续企稳回升的发展势头,向好态势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为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为科学谋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0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的基期年,做好今年年报编制工作不仅是评价和监测我市今年和“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基本依据,也是科学制定我市明年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参考资料。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以往年报编制工作经验,积极搞好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扎实做好今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

  二、精心安排部署,搞好业务培训

  做好培训工作是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推进年报整体工作的基础。今年的统计年报编制工作面临着异常复杂的经济形势,准确把握数据、判断经济运行态势的难度大,与人口普查、R&D资源清查等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交织,组织协调工作要求高,今年年报修订力度大、改革内容多。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筹兼顾,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搞好年报编制人员的集中培训,使其系统了解年报内容,全面掌握指标解释、方法制度、范围口径和填报方式,为高质量完成年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协调管理,强化部门统计

  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统计机构要切实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职责,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搞好政府综合统计与政府部门统计的分工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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