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0〕30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1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590号)批准,同意我市将国有农用地22.2723公顷(其中耕地9.309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196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41.0393公顷,其中耕地6.038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1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郭巷街道尹山社区(原尹山村2、4、5、6、8、10、11、12、13、14、15、16、19组),村集体;国泰社区(浮桥村7组,湾里村1、2组),村集体;徐浜社区(原长丰村10组),村集体;越溪街道珠村社区(原后珠村1组);莫舍社区(原吴山村3组,张宅村2、6组);龙翔社区(原龙翔5组);溪上社区(原田上村2组);城南街道宝带桥社区(原宝南村2组);龙南社区(原龙南村2组);郭巷街道双浜社区(原双浜村10组);郭巷街道良种场(国有);光福福利村(原北沟村1、2、4组);胥口箭泾村(原花墩村5组),村集体;度假区香山街道墅里村14组,长沙村4组;长桥街道蠡墅社区(原南库村5组),先锋社区(原先锋村1、2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郭巷街道尹山社区(原尹山村10组)1.1905公顷,其中耕地1.1567公顷;
(二)郭巷街道尹山社区(原尹山村)0.0096公顷;
(三)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村)0.0953公顷;
(四)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浮桥村7组)1.8968公顷,其中耕地1.6990公顷;
(五)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2组)耕地0.0511公顷;
(六)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1组)2.436公顷,其中耕地1.536公顷;
(七)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原湾里村)0.4515公顷;
(八)郭巷街道徐浜社区(原长丰村10组)0.1402公顷,其中耕地0.0168公顷;
(九)郭巷街道徐浜社区(原长丰村)0.2462公顷;
(十)郭巷街道双浜社区(原双浜村10组)耕地0.1023公顷;
(十一)郭巷街道良种场(国有)22.469公顷,其中耕地9.3092公顷;
(十二)越溪街道珠村社区(原后珠村1组)3.65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