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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0]3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0〕31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1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951号)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4.9171公顷,其中耕地5.850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1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郭巷尹山社区(原尹山村6组);金庭庭山村(原余池村3组,村集体;木渎灵岩村(原谢巷村3组),天平村(原新华村5组);郭巷独墅湖社区(原南塘村12组),村集体。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郭巷尹山社区(原尹山村6组)耕地2.6629公顷;
  (二)金庭庭山村(原余池村3组)1.9094公顷;
  (三)金庭庭山村(原余池村)0.0442公顷;
  (四)木渎灵岩村(原谢巷村3组)1.4388公顷,其中耕地0.7974公顷;
  (五)木渎天平村(原新华村5组)6.3435公顷,其中耕地0.7016公顷;
  (六)郭巷独墅湖社区(原南塘村12组)2.3386公顷,其中耕地1.6883公顷;
  (七)郭巷独墅湖社区(原南塘村)0.179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地

5.8502

27万元/公顷

2.5万元/人

园地

0.0991

36.72万元/公顷

/

养殖水面

1.9094

55.08万元/公顷

/

居民地、建制镇

6.8345

27万元/公顷

未利用水域

0.2239

13.5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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