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0〕31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1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951号)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4.9171公顷,其中耕地5.850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1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郭巷尹山社区(原尹山村6组);金庭庭山村(原余池村3组,村集体;木渎灵岩村(原谢巷村3组),天平村(原新华村5组);郭巷独墅湖社区(原南塘村12组),村集体。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郭巷尹山社区(原尹山村6组)耕地2.6629公顷;
(二)金庭庭山村(原余池村3组)1.9094公顷;
(三)金庭庭山村(原余池村)0.0442公顷;
(四)木渎灵岩村(原谢巷村3组)1.4388公顷,其中耕地0.7974公顷;
(五)木渎天平村(原新华村5组)6.3435公顷,其中耕地0.7016公顷;
(六)郭巷独墅湖社区(原南塘村12组)2.3386公顷,其中耕地1.6883公顷;
(七)郭巷独墅湖社区(原南塘村)0.179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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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 地
| 5.8502
| 27万元/公顷
| 2.5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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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0.0991
| 36.72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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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面
| 1.9094
| 55.08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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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地、建制镇
| 6.8345
| 27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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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水域
| 0.2239
| 13.5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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