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创建服务型部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创建服务型部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和我局创建“四型机关”的目标,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西安市物价局创建服务型部门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安市物价局创建服务型部门实施意见(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西安市物价局创建服务型部门实施意见(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和我局创建“四型机关”的目标,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创建服务型部门活动。现就开展创建服务型部门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的目标和要求
  创建服务型部门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创建活动,把机关建设成为制度健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创建活动的目标。因此要求各部门围绕机关中心工作,面向基层、紧贴群众,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把服务的观念真正落实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二、创建的组织和领导
  为了做好创建服务型部门活动,成立我局创建服务型部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有关同志为成员。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
  三、创建的内容和标准
  创建服务型部门要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价格工作“十进”的各项任务。具体体现为“三个转变,一个加强,十项具体内容”,“三个转变”即:第一,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包括热情接待来人来访、落实首问负责制、坚持岗位责任制。第二,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包括公开办事程序、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沟通联系。第三,转变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包括做好信息公开、改进文风会风、实现服务承诺。“一个加强”即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创建标准见附表)。
  四、创建工作的考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