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洛阳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政办〔2010〕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010年度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全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工作,2010年9月15日-10月9日,市政府对全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以来,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围绕牡丹花会、十一届省运会、河洛文化节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以及“守护中原”系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地公安、消防、派出所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日常查与突击查、集中查与跟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各类场所的检查频次和力度,深入开展了“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严格依法处理,确保了火灾隐患及时彻底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单位11362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2623处,消除火灾隐患18362处。同时,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各地坚持“排查一批、认定一批、挂牌一批、整改一批”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区政府县(市、区)长、政府主管责任人、公安部门责任人、消防部门责任人、隐患单位责任人”五级连带捆绑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强力督促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由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5处重大火灾隐患已于6月底前全部销案。
二、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和预防措施,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涧西、瀍河、洛龙、高新、孟津、偃师、伊川、新安等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安排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研究解决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西工、老城、宜阳、吉利、嵩县、栾川、汝阳、洛宁等县(市、区)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综合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将重点工作纳入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之中,促使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