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洛政〔2010〕102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市政府决定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城区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切实安排好社会发展用地,保障民生项目用地,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
坚持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为工作主线,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目标,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民生住房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市重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结构调整项目用地需求,切实安排好洛河以北建成区和洛阳新区及新区拓展区发展用地需求。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1.2010年11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将所需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
2.2011年1月底前,形成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并征询各相关意见修改完善;
3.2011年2月底前,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文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4.2011年3月底前,市政府公布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转用征收审批情况;近年来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面积、构成比例和年度(季度)变化情况;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当年拟供应土地的来源等情况。
市发改委负责提供201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洛阳市中心城区人口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计划期内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