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医疗救治、指导和协调现场处置及有关技术调查,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安全宣教培训工作。
  省经信委负责督促食品工业企业加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协助乳品、食盐等特定食品行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集体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对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维持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省监察厅负责调查处理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
  省民政厅负责协助做好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助、组织查处、流行病学调查,可疑食物检测等应急措施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省环保厅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地方政府的污染处置,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助储运环节食品污染的应急处置,协助提供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
  省农业厅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与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监督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导致事故的农产品实施召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责令停止销售。
  省商务厅负责屠宰加工、酒类产销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流通、餐饮服务及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
  省工商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并进行检验,对已确认受污染食品,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依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退市食品实施跟踪监管。
  省质监局、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出口食品及国境口岸食品造成的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检验,查明问题食品来源与去向,组织生产加工环节污染食品的召回与处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及时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并销毁污染食品及原料,责令责任人清洗消毒污染食品用工具及用具。
  省旅游局负责指导旅行社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省粮食局负责市场粮情监测;会同省财政厅完善省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调运和供应。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