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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2010年12月22日 川办发[2010]9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精神,加快我省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四川是国家重要的钒钛磁铁矿战略资源开发基地,钢铁产业基础较为雄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和推动全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产业发展战略定位不够准确,突出钒钛资源特色不够,资源优势未能充分转化成产品优势和产业优势;资源开发分散,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低;研发能力较弱,技术创新不够,一些关键技术瓶颈有待突破;工艺装备水平提升缓慢,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档次整体不高,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竞争力不强等。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是转变我省钒钛钢铁产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我省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认清形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转变钢铁产业发展方式

  (二)突出钒钛特色。要突出钒钛资源优势,加快发展钒钛产品,提升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水平,尽快实现钒钛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发展。

  (三)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我省钢铁产业目前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发展不足,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不能适应市场和发展需要,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从单纯追求量的扩张转变为“质”“量”并举和结构优化。因此,除国家和省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以前,不再核准备案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同时,要不断优化存量,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精深加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发展市场需求量大、档次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钒钛钢铁及深加工产品,发展耐磨和耐高温高压的特殊钢、高强度和超高强度钢、特种铸锻件及合金等钢铁新材料,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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