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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报

四川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报
(川林安办[2010]9号)


厅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根据《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10〕75号)精神和王厅长、郭亨孝副厅长关于安全生产批示精神,11月下旬以来,厅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单位所辖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应急通道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隐患排查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工作

  省林业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王平厅长、郭亨孝副厅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各直属单位能认真落实厅党组和厅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破除了在抓安全生产上存在的畏难情绪和松懈情绪,强化了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效益意识和责任意识。厅机关后勤中心、林科院、林规院、林业医院、林业物资公司、林贸中心、成都木综厂、机关幼儿园等单位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排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确保本单位排查隐患不走过程,安全生产形势趋向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12月6日,郭亨孝副厅长听取了在蓉10家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阶段工作专题汇报后,进一步强调了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部署了整治的范围、重点、方法及步骤,再次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直接负责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各直属单位在排查中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省林科院院长龙汉利、书记石锐,林规院院长刘广兵、书记闵东来、林业医院院长梁挺、书记郭春霞,林业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张德岭、林干校校长唐小飞、长江造林局局长袁顺全、幼儿园园长曾渝等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排查,与班子成员一起梳理分析本单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治理措施,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到单位的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不留死角,较好地履行了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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