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淮府秘〔2010〕30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编制淮南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管理,结合淮南实际,统筹安排土地资源配置和用地结构,突出重点,有效保障我市各项建设对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编制依据
1.土地、城乡规划、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国家产业政策;
3.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6.住房建设规划、计划;
7.土地储备计划;
8.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三、工作重点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分区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依据对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政府收购储备土地、闲置土地来源情况,区域或宗地建设规划手续办理情况等,对国有建设用地来源进行潜力分析,综合确定2011年度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在调查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既要保证土地供应计划指标的相对稳定,又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对年度供应计划进行适度调整,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凡未经发改部门立项的,资金没来源的,招商引资中没具体投资且项目用地未报批的,原则上不列入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拟订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本着布局合理、优化配置、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