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建医疗集团。城市区以辖区为单位,组建以三级医院为中心、辐射周边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集团,力争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家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与之对口衔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3.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以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区域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整合和信息互认共享,有效建立病人资料互通、治疗方案互用、诊治结果互明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三、引导和鼓励高素质人才服务基层
1.建立向基层倾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制度。落实城市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工作一年和城市医院高层次技术人员到基层医院坐诊、带教、指导制度,对自愿到基层服务2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晋升职称和聘任相应岗位时可优先考虑。
2.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离退休高级卫生技术人才到基层工作。对各县(市、区)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采取提前转正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一档等鼓励措施。对城市三级医院退休5年以内、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经政府安排到工作条件艰苦的乡镇及社区卫生机构服务的,市财政依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3.建立市级劳模和享受政府津贴人员评选指标向乡镇、农村医护人员倾斜制度。在市级劳模评选中,乡、村两级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秀医务人员给予优先;在推荐享受政府津贴人员时,对基层医护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4.开展基层名医名护评选活动。在全市开展的名医名护评选中,专门增加基层名医名护评选,对在基层服务满10年的名医名护退休后到城市区定居的,所购房屋契税按照有关减免政策执行。
5.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制度。加强对基层机构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建立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免费进修学习,经费由市财政适当补助。认真落实万名医师下基层服务项目,严格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实效。
四、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力度
1.加快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工作。完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2010年底前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转岗培训任务。加强继续教育,定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的业务水平。市财政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