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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认证工作的重要性。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是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应急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综合性工作。对于促进基层单位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防御组织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应用,强化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防御应对,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提高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抗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加强对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要求今年全面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尚未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机构并迅速启动该项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三)做好认证工作的全面启动和逐步推进工作。按照目标和分步推进的要求,今年着重抓好全面启动和推进工作。市应急办和市气象局要尽快联合举办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开展认证工作的方法步骤,达到培养骨干,推进工作的目的。各县(市、区)也要抓紧安排落实认证有关工作,确保年内首批申报审核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四)研究落实通过认证的优惠措施。要积极研究对通过认证的单位在财产保险保费理赔、政府救灾经费补助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政策。
  (五)严格认证标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认证工作严肃性的认识,严格认证标准。认证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和标志,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督促其开展相应整改和重新申报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安阳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爱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师华山 市政府秘书长
  申安喜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刘希杰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张春云 市气象局副局长
  邓华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智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绘恩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陈保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继昌 市水利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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