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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按照北京市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好园林绿化领域的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及时有效的查处侵权假冒行为,依法打击品种侵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保护育种者、新品种权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地遏制侵犯新品种权的违法活动,确保首都园林绿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振江
  副组长 徐佳 孔令水 卢宝明
  成员单位 科技处 计财处 法制处 市林政稽查大队
  市种苗站 市林保站 宣传中心
  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种苗站
  办公室主任 卢宝明
  联系电话 84236288
  (二)成立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市园林绿化局以市林政稽查大队和市种苗站为主组成专项检查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的管辖权限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林保站配合检查组行动。检查重点为:大型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大型花卉销售市场,种子进出口经营企业和区县专项检查组提供的可疑场所。检查主要内容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
  (三)指导区县园林绿化局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下发文件,要求区县园林绿化局以区县种苗管理机构为主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授予的权限,在自己的管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检查重点为花卉生产经营企业、重点苗圃。重点检查内容为:生产经营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注册登记的名称的行为、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种苗的行为。
  (四)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举报电话:62042707或82024298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种子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植物新品种权、自觉抵制侵犯新品种权和假冒伪劣种子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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