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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关于发展我区“三农”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把“三农”保险工作捉高到一个新水平
  支持建立“三农”保险制度,经办机构要增加社会责任感,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保险专业机构的网络、人才、管理、服务等专业优势,为农牧民提供全方位服务。不断加强业务宣传和人才培训,使农牧民了解保费补贴政策、保险条款等内容。按照预防为主、防赔结合的方针,帮助农牧民防灾防损。合理公正、公开透明、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迅速及时地做好理赔工作。
  (一)加大各方面投入力度。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在农牧区设立的营业网点,按照“执行比城市更低的保险费率政策让利农牧民,减轻农牧民群众保险购买力”的原则经营,加大各方面的投人。一是要实行保险双语出单,方便农牧区群众保险。二是配备农牧区藏族干部培训师,负责培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牧区青年保险营销员,缓解当地部分农牧民的就业问题。三是大力开发有西藏特色、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满足农牧民群众保险需求。四是加强风险管理,强化承保标的的专业化风险管理,提高农村的防灾减损水平。五是逐步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险金额,降低保险费率。六是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查勘理赔速度,缩短理赔时限,公开理赔程序、理赔标准和理赔结果,确保及时将农业保险理赔资金支付给受灾农户。同时,要将积极宣传“三农”保险的相关政策与服务“三农”的有效措施结合起来,根据农牧区文化特点,以现场理赔等农牧民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的保险意识,努力为发展“三农”保险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营造宽松的舆论氛围。
  (二)积极探索适合西藏特点的保险业发展路子。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牧民特点的养老、医疗商业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农牧民养老、医疗保障,防止农牧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加大对保险服务“三农”的产品开发力度,加大对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资料和居住条件的保障力度。注重实效,通过提供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保险产品,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上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使保险真正惠及广大农牧民群众。规范运作,坚持诚信经营,规范管理,防范各种潜在的风险。积极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小额保险产品、销售、服务和理赔等环节的经营模式创新,培养和锻炼一支符合小额保险业务特点的销售和服务队伍。
  四、加大政府对“三农”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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