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通知
(安政〔201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启动以来,在省政府以及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市中小学校舍逐校逐栋排查鉴定工作圆满结束,市、县两级全面建立中小学校舍档案,全市工程规划已编制完成,2009年和2010年校安工程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但工程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县(市、区)领导重视不够,工程规划做得不够扎实,工程优惠政策尚未落实到位,工程项目前期手续繁杂,工程实施进展缓慢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校安工程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有机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涉及到办学质量、学生公平享用优良教育资源和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在切实做好布局调整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工程建设工作。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校安工程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工程实施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市、县两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我市校安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认真落实工程规划。我市校安工程采取“五年规划、三年攻坚”的实施办法。五年总的任务是:从2009年至2013年,全市对83.86万平方米校舍进行改造,其中加固15.28万平方米,重建68.58万平方米。工程实施分两个阶段:2009年至2011年集中攻坚,重点对最急需抗震加固的校舍进行重建;2012年至2013年,解决工程规划内其它校舍的抗震加固改造。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本地工程规划,具体到年度计划和项目学校;要坚持工程规划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紧密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城镇化的要求,切实制订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调整和完善工程规划。工程规划必须按照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实施,集中建设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心小学,切实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凡是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确定撤销的学校不得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对工程建设不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紧密结合、不按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进行实施的县(市、区),将扣减其工程建设上级补助资金。
三、加强工程资金筹措与管理。我市工程资金实行中央财政补助、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多渠道筹集的机制。资金筹措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整合现有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各计其功、统筹使用”的原则,整合目前与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的各项资金,集中用于校舍安全改造。主要包括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统筹基建与部门预算资金、教育费附加等。二是加大投入、开源节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统筹土地出让金、鼓励社会捐赠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严格按规定和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关通知的要求减免工程涉及的收费和基金等。三是明确责任。中央和省级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和奖励,县(市、区)政府负责按规划筹措落实本县(市、区)校安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四是突出重点。中央补助资金按规定重点支持“两区”(地震重点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省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对“两区”县(市、区)工程的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