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辽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辽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市教育局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和上述单位的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听取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问题;
(三)对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召开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关会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政府纠风办及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拟定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上报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情况及数据;
(二)收集和掌握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做法和经验,编发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信息,协调新闻单位对教育收费的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