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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循环经济企业、园区、社区和城市,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促进能量和物质的循环高效利用。加大以循环经济模式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重点发挥好煤炭资源优势,延长发展煤焦化、煤焦铁、煤电铝、煤机械、煤建材、煤安全等产业链;推进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加大煤矿瓦斯和焦炉煤气以及其他工业余热余气的回收利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强化安全生产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煤矿兼并主体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省内企业、省外企业)在抓好原有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给每个整合保留煤矿配齐配强“六大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班子每一位成员、市县长安全助理及有关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

  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总结安全监管经验,创新安全监管方法,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奖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事故追究和行政问责。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三项建设”。在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库、学校等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工作。继续巩固治超成果,逐步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针对企业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生产建设和技术改造力度,实施企业安全技改专项,支持工业、通信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先进成熟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七、积极改善民生

  优先发展教育。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推进教育改革,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师资质量,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要巩固和扩大“普九”成果,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大农村教师配备及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全体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能够上得了学、上得起学。职业教育要大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针对市场需求,加强实用人才的培养;强化学生岗位技能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对符合政策和条件要求的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同时,促进普通高中教育走内涵式多样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高等教育要在适度扩大规模、优化布局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力争在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上有所突破,特别要下决心解决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水平,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教育要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职工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加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网络建设;稳定发展学历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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