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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铁路建设。确保太中银铁路建成通车,积极推进太原铁路客运南站工程建设,加快大西客运专线、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运城至三门峡铁路等项目。

  公路建设。继续抓好灵丘至山阴、山阴至平鲁、长治至临汾、临汾至吉县、五台山至忻州、忻州至保德、平遥至榆社、榆社至和顺、运城解州至陌南等2000公里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再新开工太原至阳泉等1000公里高速公路,同时确保2010年新通车1000公里高速公路;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改造10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

  机场建设。完成太原、大同、运城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吕梁、临汾、五台山等机场建设和长治机场迁建选址工作。

  水利建设。继续抓好在建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确保12项工程完工,加快引黄北干工程建设,启动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灾害防治理工作。

  五、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管理、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继续运用差别电价、能源合同管理、“绿色贷款”、环境治理补偿奖励等机制和办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健全和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考核评价制度,严格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促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落实。

  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狠抓节能工程,深入开展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加强对 “双百家”、“省千家”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监管;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动低能耗和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积极推进社会节能,确保完成“十一五”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2%的目标。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以太原市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城市的大气环境治理,加强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建设和运行监管;加快城中村燃煤锅炉改造;加大集中供热工程改造力度;加强企业废水达标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加快推进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层气和煤制天然气以及农村沼气、小水电代燃料等洁净能源的利用。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程,落实“山上治本、身边增绿”计划,扩大造林绿化规模,提高经济林比重;组织实施好碳汇造林项目;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全年完成营造林400万亩的任务。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修复“2+10”工程,加快推进汾河流域干流堤防加固、调蓄工程清淤、人工湿地和沿岸绿化等工程建设,确保完成一期工程任务,力争实现汾河干流全线复流、流域生态环境初步好转的目标;推进太原西山地区污染企业搬迁、关停,加强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其他地级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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