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保障
为了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切实清理规范全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成立山西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小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郑建国 省财政厅厅长
李宝卿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志华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行长
邓智毅 山西银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由七个成员单位各派1-2名人员组成。
各地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财政、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监及有融资平台公司监管职能的部门组成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承担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任务分解
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清理和规范工作。包括制订全省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清理规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牵头组织并具体负责填报《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审核清理规范结果,提出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安排意见和存量债务偿还意见,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等。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核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项目,并按项目性质将其分为公益性和非公益性,提供并核定在建项目、经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重大项目信息。
人民银行负责协助提供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有关债权信息,并联合银监会派出机构协调组织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银行贷款等有关政府性债务报表的债权信息。
银监部门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对融资平台公司以现金流判断划分风险类别,并对贷款清理结果进行审核。
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等监管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部门负责指导和推进所属平台公司债务的清理核实和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审核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情况。提出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意见,对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要促进其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对需要清理的公司,提出具体清理措施。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