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
大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引导、鼓励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1.大力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推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加强研发机构建设,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超亿元的非公生产性企业,都要设立研发机构。到2015年,全区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11个和70个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要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研发任务,结合企业和产业发展要求,积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的科研项目,大力开展自主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市人民政府牵头, 自治区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轻纺工业局、工商联配合。)
2.大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我区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提升研发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大力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动员和招聘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深入我区企业服务,推进企业技术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构筑企业技术支撑体系。鼓励产业集群特征明显的工业园区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构建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攻克产业链条中的关键技术难题,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五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宁夏大学、科协等配合。)
3.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和产业布局,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银川市重点在宁东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灵武羊绒产业园区、永宁工业园区,石嘴山市重点在石嘴山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吴忠市重点在太阳山工业园区,固原市重点在盐化工园区,中卫市重点在中卫工业园区,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15年,力争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以上。五市人民政府要明确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五市人民政府牵头,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牧厅、轻纺工业局配合。)
4.大力提高企业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速推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专利代理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提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企业的能力。加快大学科技孵化园和宁夏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力争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孵化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常年在孵企业200家以上。各地有条件的各类工业园区要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使其成为园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 (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五市人民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