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抓好生产源头和市场准入两个关键环节。制定蔬菜种植环境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并加强监测。完善农药等投入品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手段和能力。加大基地检测力度,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销售的产品要有产地准出证明。加快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蔬菜流通的现代化水平,促进蔬菜流通的包装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快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支持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质检站,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谋涨价等不法行为,及时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五、进一步加强蔬菜信息体系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商务厅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逐步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积极支持蔬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大中城市主要蔬菜批发市场,要设立电子大屏幕,滚动发布本地和全国各地市场信息,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
六、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紧编制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农业、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国土资源、水利、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我省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蔬菜产业发展的投入,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流通、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的信贷支持。鼓励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积极投保,有条件的地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