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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10〕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四个带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服务意识,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履行政府法制服务保障职能,以“服务带动”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立足政府法制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省委“四个重在”和市委“四个带动”要求,以“提高效能、推动发展”为目标,以“政府法制服务月”为载体,推动政府法制工作转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定于今年11月份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按照部署的工作内容,全面深入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和帮扶活动,着力帮助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发展,通过“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使各行政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有明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树立政府法制部门执法为民、力促发展的优良形象,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企业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全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已开展二年,在“政府法制服务月”活动中对照市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标准,评出我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进行授牌仪式。

  (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活动。一是结合《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0〕128号),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通过委托社会有关机构发放问卷或进行电话访问,公开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开展社会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二是对通过各种渠道受理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案例》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查办、督办,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召开由相关重点执法部门、重点企业、有代表性商户参加的座谈会,就执法部门的服务水平、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进行座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推进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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