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要求,在总体发展规划框架下,编制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强化主导产业培育,重点抓好亿元以上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区域招商和打包招商,加快主导产业及关联配套项目向集聚区集中,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区所在县城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与产业集聚区互联互通和设施共享,增强产业集聚区的集聚吸纳能力和竞争力。切实发挥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作用,努力破解资金制约,尽力满足金融机构对贷款条件的要求,争取多贷款,要善于通过市场运作,运用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合理抵押,实现多渠道融资。建立和完善产业集聚区晋位升级考核办法,调动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增强财源建设内生动力
保障改善民生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财源建设的内生动力。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发展科技事业,支持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大卫生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地区间收入分配差距。二是支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坚定不移地支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区域性农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扶持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带动农民增收效果好、潜力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引导城市中小企业向农村转移,鼓励农民个人创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三是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等制度。逐步完善市县两级财政配套机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四是支持促进和扩大社会就业。积极筹集资金,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