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0年全市新建各类温棚园区检查验收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2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有关单位: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温棚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水平的突破口、列入了全市230项重点工作,并出台了《大同市加快设施农业的发展意见》。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市农业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检查验收组,对今年全市新建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和移动大棚进行检查验收。
一、检查验收组组成人员
组 长:麻树田 大同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白雪峰 大同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来 斌 大同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
田宏利 大同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组长
成 员:侯仕德 朱锦义 王玉福 黄银峰 姚继唐
二、检查验收办法
检查验收组要深入到各县区,对目前已经全部完工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移动大棚园区进行实地验收,检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既要核实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移动大棚的数量,又要实测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移动大棚的使用面积,确保对达到标准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移动大棚园区的补贴、奖励公平、公正。
三、园区验收标准
1、日光温室园区要求,每栋日光温室使用面积0.5亩以上,连片新建20栋以上。或使用面积达到10亩以上。
2、塑料大棚园区要求每栋大棚使用面积达到1亩以上,连片建棚30栋以上或使用面积达到30亩以上。
3、移动大棚园区要求每栋大棚使用面积达到1亩以上,连片建棚50栋以上或使用面积达到50亩以上。
4、所建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移动大棚单栋使用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面积或超过标准面积的按实际使用面积折算。
5、设施园区建设要做到规划合理、设计科学、施工精细、配套全面。
6、每个达标园区按照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移动大棚数量的多少予以补贴,对新建日光温室在100栋以上,塑料大棚在200栋以上,移动大棚在300栋以上的园区,在按标准补贴的基础上,另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新建的智能温室酌情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检查验收的具体情况另行制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建棚补贴和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检查验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