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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意见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落实国家住建部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意见工作任务分解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园林局配合,结合太原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修编并纳入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要充分考虑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各项技术指标,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主要内容,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优化城市市域发展布局,适应现代化生态城市发展需要。通过规划使城市绿地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加强山体、湿地、河道、公园绿地、市政道路、铁路、文物景区、景点规划控制,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绿地指标控制和南部、西部、东部地区以及新建市区绿地布局控制。同时依据新的绿地系统规划开展绿线编制,提高绿化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综合功能建设
  由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太原生态防护林建设实施计划,实施东西山山体裸露地生态恢复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进一步提升环城护林及环城林带建设水平。由市园林局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市组团隔离绿地实施计划,将边山支河、汾河灌渠、防洪渠系作为城市组团和生态隔离廊道纳入实施计划,启动并加强城南绿化隔离带建设工作。由市西山办负责按已定计划抓好西山生态恢复工程。由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政府负责推进东山地区生态建设。由市住建委负责加快汾河南北延段(上兰--太长入口)生态修复工程。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园林局、市辖各区负责在市区规划建设一批公园绿地,近期着重抓好太山植物园、恒山路公园、体育公园、古城遗址公园、东山郊野公园、晋商文化公园、华夏公园筹建工作。以建设百个小游园为抓手,在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再规划建设一批贴近市民、布局合理的街头游园绿地。充分利用低层建筑建设绿地成本较低的有利条件,将旧城低层建筑群规划改造为各类绿地。由市住建委牵头,市辖各区在实施城中村改造时,凡农村改为社区的,应按《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配套社区公园。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配合,各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尽快启动南沙河、北沙河、北涧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北排洪沟景观带治理工程。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把关、市园林局监督,以代征代建方式在新批准的较大规模住宅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社区公园、游园、组团绿地。
  三、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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