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公安局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俊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继承(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浩(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赵江畔(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白国宝(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世忠(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邢建成(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清河(市住建委副主任)
侯维强(市民政局总会计师)
李建华(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李保亮(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孙德武(市农委副调研员)
赵树中(市文物局副局长)
索泱(市宗教局副局长)
曹永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于振龙(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秉权(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伟明(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张杰(市质监局副局长)
任建国(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刘豹(市安监局副局长)
黄道义(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志强(市人防办总工程师)
张爱文(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赵江畔,副主任:高建友。各县(市、区)、开发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
三、排查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