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比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重点测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网站设计与用户体验等内容。
(二)政府部门网站绩效评估:重点测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网站设计与用户体验、信息公开专题等方面内容。
(三)“优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重点评比系统运行管理、主要功能、应用效果、主要特点等内容。
(四)“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并积极推进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
2.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3.具有完善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效果好;
4.本次评比中政府网站或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至少有一项获得优秀;
5.近年未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6.积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信息质量高、格式规范、报送数量位居同类单位前列;
7.为本地电子政务发展、业务协同、政务公开做出突出贡献。
(五)“电子政务工作先进个人”:
1.能熟练掌握系统各项功能,主动运用系统开展工作;
2.能带动本单位人员应用电子政务,推动下属单位电子政务建设;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本次评比中本人负责的政府网站或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至少有一项获得优秀;
4.及时处理电子政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在电子政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评比办法
(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由市政府办公厅组成测评组,根据评比内容及标准,逐个网站进行百分制测评排队,政府门户网站排名前3位、政府部门网站排名前10位的,可评为优秀政府网站。
(二)“优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采取申报评选办法,由各单位对照评比内容及标准自行填写申报表,市政府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电子政务负责人和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进行测评初选、复审评议,以公开投票方式产生候选名单,报市政府领导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