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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冬季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员单位: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太原电视台、太原人民广播电台。
  主要职责:实施舆论监督,营造舆论氛围,设立百日攻坚行动专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并追踪报道。
  (八)责任追究组
  组长:弓跃(兼)
  特邀督察员:沈明(省环保厅环境监测防治处处长)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主要职责:对各单位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三、主要任务
  (一)综合工作组
  1.强化排污企业监管
  市环保局负责对46个国控、33个省控、15个市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监控及派员驻厂等手段,进行全过程、全天候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偷排偷放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强化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环保监管和全天候监控,对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偷排偷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市供电分公司负责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停产治理企业停电或限电。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

  市环保局负责对市区2200多台燃煤锅炉燃料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管,确保冬季燃煤污染控制工作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燃料、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型煤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封存或就地销毁不合格型煤,禁止不合格型煤进入市区。

  (二)市区工业污染控制组

  1.对重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减污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对一电厂1025t/h和220t/h燃煤发电锅炉(各1台)、太钢发电厂1台75t/h燃煤发电锅炉、太化合成氨分公司1台35t/h燃煤锅炉、山西焦煤西山煤电水泥厂1条日产3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山西晋投立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日产8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山西公路构件厂水泥粉磨生产线、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日产1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和第一分公司水泥粉磨生产线实施停产减法。

  各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50%混凝土搅拌站实施临时停产,对位于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混凝土搅拌站实施临时停产。

  小店区政府负责对2家暖气片生产企业、2家洗煤企业实施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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