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太原电视台、太原人民广播电台。
主要职责:实施舆论监督,营造舆论氛围,设立百日攻坚行动专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并追踪报道。
(八)责任追究组
组长:弓跃(兼)
特邀督察员:沈明(省环保厅环境监测防治处处长)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主要职责:对各单位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三、主要任务
(一)综合工作组
1.强化排污企业监管
市环保局负责对46个国控、33个省控、15个市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监控及派员驻厂等手段,进行全过程、全天候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偷排偷放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强化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环保监管和全天候监控,对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偷排偷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市供电分公司负责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停产治理企业停电或限电。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
市环保局负责对市区2200多台燃煤锅炉燃料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管,确保冬季燃煤污染控制工作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燃料、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型煤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封存或就地销毁不合格型煤,禁止不合格型煤进入市区。
(二)市区工业污染控制组
1.对重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减污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对一电厂1025t/h和220t/h燃煤发电锅炉(各1台)、太钢发电厂1台75t/h燃煤发电锅炉、太化合成氨分公司1台35t/h燃煤锅炉、山西焦煤西山煤电水泥厂1条日产3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山西晋投立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日产8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山西公路构件厂水泥粉磨生产线、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日产1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和第一分公司水泥粉磨生产线实施停产减法。
各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50%混凝土搅拌站实施临时停产,对位于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混凝土搅拌站实施临时停产。
小店区政府负责对2家暖气片生产企业、2家洗煤企业实施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