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做好相关配套工作,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
六、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石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执行,确保保证市场供应,并向价格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密切关注成品油价格调整对相关行业的影响,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八、各市价格部门,中石化、中石油江苏分公司在12月22日14: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对相关影响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传真电话:025-83275050)。
九、调整后的价格从2010年12月22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
1、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单位:元/升,元/吨
项目
| 最高零售价格
| 最高批发价格
|
吨价
| 升价
| 吨价
|
90#汽油
| 8540
| 6.39
| 8240
|
93#汽油
| 9052
| 6.77
| 8752
|
97#汽油
| 9565
| 7.15
| 9265
|
0#柴油
| 7775
| 6.65
| 7475
|
负10#柴油
| 8242
| 7.05
| 7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