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2010]171号)
各市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现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辽宁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辽安委[2010]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109号)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实际,为配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明确重点、依法监管、落实责任、严肃问责的原则。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打击一批、取缔一批、吊销一批,整治一批,措施果断,行动得力,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部署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逐步构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范围:全省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建设区域均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要把菱镁、铁、钼、萤石、高铝土矿种做为重点。
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
(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