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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报送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情况的紧急通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盖  章:

  填表说明:
  1、本表包括市/州(或单位)内的所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CT、MRI、DSA、SPECT、LA)。
  2、序号请以市州为单位,依次编号。
  3、医疗机构全称:请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名称规范填写。
  4、卫生技术人员数: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5、床位数:请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编制床位数。
  6、年门急诊量:以2005年底为准。
  7、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集体、民营、外资4类。
  8、医院等级:医疗机构如参加了医院等级评审,请注明医院等级,如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9、医疗机构性质:分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疗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和其他。
  10、设备名称:请按设备规范中文名称填写,不得以英文缩写代替。
  11、购置金额:以发票记录为准,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如果设备为捐赠、租赁或合作经营,该项不填。
  12、资金来源:分为(1)完全财政拨款、(2)部分财政拨款、(3)自筹(包括国内银行贷款)、(4)捐赠、(5)国外贷款、(6)租赁、(7)合作经营、(8)其他等八种形式,如果资金来源为多方,请以占比例最大的来源为准填写,并注明具体比例。
  13、出厂时间:指具体生产时间,到年即可。
  14、配置时间:请按到货时间填写,到年即可。
  15、设备性质:指医疗机构配置时,设备为新设备或二手设备。

  附件2

  表1:2005年-201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台)

 200520062007200820092010(截至10底)
CT      
MRI      
DSA      
LA      
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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