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点人群保健不少于1个月,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及相关政策;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熟悉老年保健的目标、内容、方法与要求;老年常见健康问题的预防、处理及居家照顾、家庭病床管理。
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参观见习不少于0.5个月,了解传染病的防控体系及工作流程;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体系、内容与方法。
5.基层卫生服务管理不少于1个月,熟悉基层卫生服务中的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常用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病人满意度调查及分析方法;基层卫生服务团队的工作模式;与社区组织和其他专业人员沟通的渠道和沟通的技术。了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及管理模式。
八、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厅妇社处、农卫处、科教处和各市、州卫生局各负其责,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对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厅妇社处、农卫处分别负责社区人员和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理论培训阶段的理论考试;各市、州卫生局负责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培训阶段的实践技能考核;厅科教处负责考试考核的过程监督和证书发放,组织专家对培训对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检查培训对象的理论考试试卷、实践技能考核方式与过程、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记录。
九、组织实施
(一)执行时间。2010年11月30日前启动,2013年11月30日结束。
(二)培训计划。全省城镇人口按860万计算,乡镇卫生院以1390所为准,计划2010-2012年共培训2680人,其中,社区医疗机构培训1290人,乡镇卫生院培训1390人。每年的培训人数根据卫生部下达的培训任务,结合我省培养目标,分年度确定。
2010年计划培训900人,其中,社区医疗机构培训450人,乡镇卫生院培训450人。社区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与2010年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结合,具体由厅妇社处组织安排;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按照本方案实施,培训人数由厅农卫处具体分解下达。
2011年计划培训890人,其中,社区医疗机构培训440人,乡镇卫生院培训450人,转岗培训工作按照本方案实施。具体培训人数根据卫生部当年下达的培训任务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