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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卫科教发〔2010〕514号)


各市、州卫生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落实《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基础环节,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途径,关系到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对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降低医疗费用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州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本实施方案为指导,因地制宜,组织并实施好当地转岗培训工作。
  今后,如果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支持力度,省卫生厅将适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结合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现就我省2010~2012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以下简称“转岗培训”),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实施。转岗培训工作以《规划》为指导,以培训基地为中心,社区、乡镇在岗临床医师为对象,全省统一规划,市州分配培训计划,县区确定培训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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