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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口岸建设开放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口岸建设开放的若干意见
(冀政〔2010〕14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口岸开发开放步伐,充分发挥口岸在我省对外开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口岸建设开放的重要性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和通道,是一个地区开放的重要标志。加强我省口岸建设与开放,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国际经贸往来和交流合作,提升国际综合竞争力,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富民强省进程,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口岸建设开放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培育口岸资源、推进口岸建设、支持口岸开放,为全省对外开放、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大口岸、构筑大平台、发展大物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口岸建设,优化口岸配置,完善口岸功能,提高口岸效率,营造文明、高效、和谐的口岸环境,促进更大规模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全省经济发展活力。

  (二)目标任务。以加快沿海经济发展为主线,按照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港口群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秦皇岛港、唐山港(京唐港区、曹妃甸港区)、黄骅港海运口岸间的合作机制,完善沿海一线口岸布局。以发展现代物流业为重点,创新口岸发展机制,推进与口岸功能相配套的临港(空)产业、物流园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进程,构建海运、铁路、公路和航空多式联运的口岸国际物流体系。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为目标,加快口岸“大通关”建设,不断提升查验监管科技水平和服务效能,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力争到2015年,全省一类口岸外贸货物通过能力达到4亿吨,出入境人员达到50万人次,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00万标箱,开发国际(含境外)航线10条。

  三、拓展完善口岸功能

  (一)加强岸线资源管理。各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港口“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合理使用、综合开发”的原则,结合口岸岸线资源条件和地方经济发展特点,编制口岸开放规划,统筹安排口岸岸线资源,优先保证与口岸建设相关的用海和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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